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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人们对摄影之“学”的有无这一问题的义气式辩论,总是多于对摄影之“学”的深浅及其沿革、变化之规律的严肃审视。在摄影的诞生和发展过程中,“术”的意义明显大于“学”的价值,这是没有疑义的;但在摄影术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艺术和作为直接参与了社会改造及人类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功能独特的媒介出现的时候,摄影学的存在,早已是一个潜在的事实。人们可以说,摄影终究是一门实践大于理论的学问,但已经不能轻率地否认摄影理论的存在,以及理论之于摄影实践的规范、训导、警醒和提携作用。 那么,摄影在实践上的具体问题又是什么呢?摄影的实践者又到底期望从理论中获得怎样的用处呢? 理论,它不仅表现出一种深刻的人类直觉,同时也能洞察到具体事物在变化过程中的普遍性质,因此它的另一个说法就是思想或者观点,亦即:理论。既表达思想,也提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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