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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专业建设,努力办出特色,学院积极探索,决定在新闻与纪实、风光摄影、人像摄影、黑白暗房等专业实施导师制管理模式。 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十九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类似于以前“传帮带”的师傅和徒弟的关系。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导师制,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 一、实施导师制管理模式的意义 1、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通过导师制管理模式的实施,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对学员在思考、学习、实践中的思想与方法进行启发和指导。 2、积极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导师制管理模式的实施,积极发挥学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并在导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学习、实践、研究,达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目的。 二、实施导师制有以下三个环节 1、学前规划。导师主要通过见面、电话交流来完成对学员的学习环境、基础情况的了解,然后为学员定制一个切身的学员学习计划,学员将通过此计划完成整个学习过程。 2、学习中的辅导。学员根据老师确定的培养方向、方法、内容和课题,将学习、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疑点通过各种方式与其导师联系,进行一些关键性问题的解决。 3、学习期末。导师结合学员的学习计划,对学员进行评估,并将其学习成果进行发布,同时给予学员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 三、导师聘任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专业技术造诣深,具有丰富的摄影实践经验,在摄影界有较强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北京摄影函授学院高级职称。 四、培养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专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层次,具有一定的摄影基础。 2、具有两年以上摄影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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